鋼鐵工業行業標準YB / T4019-2006中規定的水合法活性方法是在20℃的溫度下經輕度煅燒的氧化鎂與蒸餾水停滯反應24h后,測定輕度煅燒的氧化鎂中鎂的活性氧化含量。
熟料中氧化鎂的含量不得超過5.0%。如水泥經壓蒸安定性試驗合格,則熟料中氧化鎂的含量允許放寬... 1 凡氧化鎂、三氧化硫、初凝時間、安定性中的任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時,均為廢品。
干燥待測固體含量取決于水合活性氧化鎂的百分含量,輕度煅燒鎂粉引入了“輕煅燒鎂活性試驗方法研究”。在水化2h的溫度為100℃,水化1h的溫度為70℃,水合2h的水化方法為60h的溫度的蒸餾水量中,測定氧化鎂中活性氧化鎂的含量,這些實驗技術都是將輕燒氧化鎂與一定量的蒸餾水在一定溫度下反應一段時間后,在烘箱中測試固體含量變化的方法來測試可以與水反應的活性氧化鎂的量。